第八章 缓过气来之后
作者:韦君宜
全国濒临饿死的灾祸,尽力设法混过去了。到1962年,缓过一点气来。刚刚缓过气来,马上又搞起了新的对于“异端”的迫害。原来说在反右倾中批判过的人全不算了,到这时,喘过一口气,就又戴上放大镜找起“敌人”来。
首先是八届二中全会和北戴河会议,在1962年秋至冬开的。在这个会上,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其具体所指是小说《刘志丹》,实际波及的范围则更广。该书由烈士的弟媳李建彤执笔。她的文笔并不怎样,所写的陕北革命斗争故事,基本上是真人真事,而没有用真名。这时候,高岗已经早被划为“高饶反党集团”了。可是,高岗对于陕北的土地革命,关系实在太重要了,不写上他的事情,全书情节将无法缀合。作者只好用了假名,又尽量减少一些具体描写。稿成后给陕北土地革命的又一领导者习仲勋看过,他当然也在书中出现过。谁知这本书刚刚发表在刊物上,还未来得及出版,便已被最高当局定为“反党小说”,而且还是“一大发明”。十万火急,上面传下通知,不许再印,立即彻查。理由没有别的,高岗已成为十恶不赦的罪犯,只要提及他的过去,哪怕只是客观叙述,也就是反党!这个案子除了狠狠整了作者之外(这是惯例)还波及到作者的丈夫刘景范,即刘志丹烈士的弟弟。还拉上审稿的习仲勋,竟说成他是主谋,是阴谋替高岗翻案,亦即反党。习仲勋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立予撤职。这种做法,实在说不出理由。他们要反党,要夺权,写这么一部小说干什么?一般读者连看也不会看出来其中有高岗,起什么翻案作用?而且即使读者因此对高岗有一点点好感,那又怎能反得了党?逻辑也说不通啊!可是当时就是这样定了案,把一个国务院副总理撤了职。什么工作也不给。
习仲勋本来是整过我们夫妻的,但是就这件事对他的处理,的确使人感到不公平。我起初还摸不清真相.以为上面一再传达“有反党集团”,有阴谋,必定是除了从小说里发现了这一点人物影子之外,还另有什么重大的发现。也许习仲勋、刘景范他们这一批西北干部,曾秘密议论过什么为高岗抱不平的话,或者说过什么反对中央的话。这也属于人之常情,他们本来和高岗是一起干过多年的。但我觉得即使如此,也不应当雷霆万钧地搞得那么厉害,说成反党。反党得要主张推翻共产党,才说得上。他们这些从小当红军出身的人,如果推翻了共产党,可上哪儿去呢?这可能吗?
我才开始有点明白了,原来就连老红军也并不是那么绝对受信任的。以前我还以为只有对知识分子干部才是这样呢。
但我仍然对那些传达抱着不敢完全怀疑的态度。正巧,我们出版社发生了一件和“小说反党案”有牵连的案件。也是在西北地区,有一个过去做过地下工作的人,叫王超北。《红旗飘飘》这个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回忆录,叫《古城斗胡骑》,是王超北口述,由我社编辑欧阳柏整理的。这篇回忆录说的是当年西安的地下工作,康生通知下来,说作者所写的地下党机关,实际是国民党特务机关!
因为事情牵涉我社编辑,我不能不仔细阅读这篇文章(当被“发现”为反动后,书已立即封存,不许出售。我是派人专门去《红旗飘飘》的出版单位中国青年出版社要来的)。其中写的情节大致是他们在西安市设了一个秘密机关,地下有暗道,有电台,人可以通过暗道跑出去,而地上则是一个国民党的机关。王超北说他当时打进了国民党的省级党务组织,与国民党陕西专员(?)李犹龙有关系,在争取那个李犹龙。而且他还曾参与审讯共产党的案犯。有一次,看见有个被捕的共产党员快要投降招供同志了,他便下令国民党行刑人员拼命打,结果把这个人打死了,没有泄露党的机密……
齐燕铭当时是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向我们传达说:西安那个什么秘密机关,简直是胡闹,那是国民党的,共产党哪里有这种东西?……齐燕铭是一位教授出身的党员,后来做文化工作。他对于地下党的知识恐怕不会比我多多少。但他是个书生,君子。他说话时的表情像是王超北那些话简直不值一驳。我受了他的影响,同时自己对党的秘密工作确实知道也不多。我想:在国民党机关的院子里安设共产党的电台,这可能吗?的确很罕见。又想:李犹龙是人所共知的****人物,完全有可能是特务。和他有关系,又争取他,还能有什么好事?特别是审讯一个共产党员,他并没有供出什么来,只怀疑他可能招供,便将他处死,这是什么行为?这不是杀害同志吗?怎么能允许?这是用国民党的面目来杀害共产党人啊!
于是我把欧阳柏找来谈话。一谈之下,欧阳柏却说他只是在《新观察》当编辑时,因组稿关系认识了王超北,王超北谈过一些别的内容,他记录整理过。后来,王超北说,还有不少材料,愿意找他整理。他听了听,也觉有意思,便答应了。问及西安地下党那个机关到底怎么回事,他除了王超北所说之外,实在一概不知,和他们也没有别的关系。至于我提出的李犹龙是个什么人,什么背景,他根本不了解。关于我们说的以国民党面目擅自打死并未招出什么的共产党员是犯罪,他说他连想也没想过,只以为王超北那么干就是革命的。他是个候补党员,对党内的一切,茫无所知。
当时中宣部认为欧阳柏问题重大,可能也参加了西北反党集团。中宣部出版处副处长许力以多次来我们出版社坐催此案。主要负责谈话人(即审讯人)是我。可是无论我怎么问来问去,都只有这点材料。那个欧阳柏是一个旧社会过来的老记者,按其历史,按其对共产党的知识,实在也不像是参加了“西北反党集团”。当时我就想:也可能王超北真是个坏蛋,把反革命历史当革命历史瞎吹。可是这个欧阳柏实在不像参加了他们的阴谋,难以判罪。我把我这个“审理结果”汇报上去。中宣部也跟他谈过几次,并未发现超过我所得的材料。但是,却从中直党委通知下来:停止给欧阳柏这个候补党员转正,并停止他阅读一切文件刊物、听一切报告(包括普通非党编辑听的报告)的权利。这个决定,是1962年做的,连续执行到“文化大革命”中。后来我们社党委也曾几次提出:他并未划成什么分子,又没开除党籍,连编辑听的报告也不让听,是否重了?但提了无用.还是这样对待他。到“文化大革命”前夕,才允许他听报告。但转眼之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但他的这点“政治权利”被全部剥夺,而且给他这一权利的人也落了个“招降纳叛”。
他们的案子没有完全结束。波浪就冲到了我身上。这时到处在抓“反党小说”。我前一阵发表了几篇小说,于是落入网罗。北戴河会议传下令来,叫将反党小说搜集一批报上去。作家协会党组赶快翻刊物检查,好似二次反右的样子。最后作协党组开了会,把我的两篇短篇小说《访旧》和《月夜清歌》作为毒草,报到了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
消息是黄秋耘秘密告诉我的。后来,文化部副部长李琦还专就这两篇小说的问题和我谈过话,为此叫我下放搞“四清”。我和人民美术出版社副社长刘近村编一个队,却叫他“领导”我。我出了“问题”,这是明白无误的。我始终都没有想清楚,写这两篇小说时我记得是很含蓄的,非常小心。一篇《访旧》,说的是一个烈属,丈夫死了,儿子没多少出息,她倔强地在农村里生活,既不接受村里的救济,也谢绝了当年老战友的关怀。她像从前一样在炕头上做饭招待老战友,含泪送他走,但是她不能进城去享受对她的优待。据说这是攻击了社会主义优越的制度。另一篇《月夜清歌》,写一个歌喉极好的女孩子舍不得家和爱人,谢绝进城当演员的邀请,活得倒挺愉快的。在这一篇里我联想到,假如她接受别人的邀请,进城去,那会有什么变化?联想到普希金《驿站长》里那个跟军官跑掉的驿站长女儿,这样的联想好像有点“意识流”吧。反正,这也成了“毒素”。
我为这事去找了邵荃麟同志,他也说不出我所放毒素何在,只是反复地说:“大概你的意思就是想描写一个性格……我们研究研究……”我流了眼泪,一面觉得冤,为什么就连写这一点人的性格的自由都没有,只允许我们歌颂单线条的英雄呢?另一面又到底有些怯懦,知道一个人的作品一上北戴河会议的毒草名单,则此生休矣。习仲勋尚如此,其他何必论?
当时,茅盾写了一段读书杂记,称赞了我这篇《月夜清歌》,谈到了它的优点就在于“横看成岭侧成峰”,很耐人寻味。我自己也觉得这篇东西尚不那么简单化,但是,那时候就是提倡简单,“横看成岭侧成峰”就是罪,茅公也保护不了我。
但是,经过文化部给了处理(李琦谈话,我下放农村)之后,并未对我公开点名,这是极其宽大的。后来我想过,也许是邵荃麟、李琦同志他们的保护,得使我侥幸过关。但是,这件事已经预先吹来了一阵风,告诉我前途不妙。
碰到这种事的,不止我一个人。黄秋耘的《杜子美还家》《鲁亮侪摘印》,被说成“影射”,用唐朝杜子美经历的人民困苦生活来影射今日的社会主义生活。郭小川的《望星空》,因抒写望星空的个人所感所思,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思想感情。最后他们的遭遇也和我一样,没有公开点某某的名,仅内部批了一番。此后黄秋耘被送往石油工地“受再教育”,郭小川被解职(作协秘书长,党组成员),送到《人民日报》当记者去了。类似的还有。
看起来,我们这一批所受的处理还是从轻的。但是,我们的罪名却比1957年划的那些“右派”更加说不清楚了。那时候,秦兆阳还有个“现实主义广阔的道路”的主张,丁玲还有“一本书主义”这么个不成主义的主义。而我们这一群有什么?“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则凡小说,都能构成“放毒”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加罪于人的路子就越来越宽了。这已经为批判《海瑞罢官》《三家村札记》等铺平了道路。
首先是八届二中全会和北戴河会议,在1962年秋至冬开的。在这个会上,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其具体所指是小说《刘志丹》,实际波及的范围则更广。该书由烈士的弟媳李建彤执笔。她的文笔并不怎样,所写的陕北革命斗争故事,基本上是真人真事,而没有用真名。这时候,高岗已经早被划为“高饶反党集团”了。可是,高岗对于陕北的土地革命,关系实在太重要了,不写上他的事情,全书情节将无法缀合。作者只好用了假名,又尽量减少一些具体描写。稿成后给陕北土地革命的又一领导者习仲勋看过,他当然也在书中出现过。谁知这本书刚刚发表在刊物上,还未来得及出版,便已被最高当局定为“反党小说”,而且还是“一大发明”。十万火急,上面传下通知,不许再印,立即彻查。理由没有别的,高岗已成为十恶不赦的罪犯,只要提及他的过去,哪怕只是客观叙述,也就是反党!这个案子除了狠狠整了作者之外(这是惯例)还波及到作者的丈夫刘景范,即刘志丹烈士的弟弟。还拉上审稿的习仲勋,竟说成他是主谋,是阴谋替高岗翻案,亦即反党。习仲勋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立予撤职。这种做法,实在说不出理由。他们要反党,要夺权,写这么一部小说干什么?一般读者连看也不会看出来其中有高岗,起什么翻案作用?而且即使读者因此对高岗有一点点好感,那又怎能反得了党?逻辑也说不通啊!可是当时就是这样定了案,把一个国务院副总理撤了职。什么工作也不给。
习仲勋本来是整过我们夫妻的,但是就这件事对他的处理,的确使人感到不公平。我起初还摸不清真相.以为上面一再传达“有反党集团”,有阴谋,必定是除了从小说里发现了这一点人物影子之外,还另有什么重大的发现。也许习仲勋、刘景范他们这一批西北干部,曾秘密议论过什么为高岗抱不平的话,或者说过什么反对中央的话。这也属于人之常情,他们本来和高岗是一起干过多年的。但我觉得即使如此,也不应当雷霆万钧地搞得那么厉害,说成反党。反党得要主张推翻共产党,才说得上。他们这些从小当红军出身的人,如果推翻了共产党,可上哪儿去呢?这可能吗?
我才开始有点明白了,原来就连老红军也并不是那么绝对受信任的。以前我还以为只有对知识分子干部才是这样呢。
但我仍然对那些传达抱着不敢完全怀疑的态度。正巧,我们出版社发生了一件和“小说反党案”有牵连的案件。也是在西北地区,有一个过去做过地下工作的人,叫王超北。《红旗飘飘》这个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回忆录,叫《古城斗胡骑》,是王超北口述,由我社编辑欧阳柏整理的。这篇回忆录说的是当年西安的地下工作,康生通知下来,说作者所写的地下党机关,实际是国民党特务机关!
因为事情牵涉我社编辑,我不能不仔细阅读这篇文章(当被“发现”为反动后,书已立即封存,不许出售。我是派人专门去《红旗飘飘》的出版单位中国青年出版社要来的)。其中写的情节大致是他们在西安市设了一个秘密机关,地下有暗道,有电台,人可以通过暗道跑出去,而地上则是一个国民党的机关。王超北说他当时打进了国民党的省级党务组织,与国民党陕西专员(?)李犹龙有关系,在争取那个李犹龙。而且他还曾参与审讯共产党的案犯。有一次,看见有个被捕的共产党员快要投降招供同志了,他便下令国民党行刑人员拼命打,结果把这个人打死了,没有泄露党的机密……
齐燕铭当时是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他向我们传达说:西安那个什么秘密机关,简直是胡闹,那是国民党的,共产党哪里有这种东西?……齐燕铭是一位教授出身的党员,后来做文化工作。他对于地下党的知识恐怕不会比我多多少。但他是个书生,君子。他说话时的表情像是王超北那些话简直不值一驳。我受了他的影响,同时自己对党的秘密工作确实知道也不多。我想:在国民党机关的院子里安设共产党的电台,这可能吗?的确很罕见。又想:李犹龙是人所共知的****人物,完全有可能是特务。和他有关系,又争取他,还能有什么好事?特别是审讯一个共产党员,他并没有供出什么来,只怀疑他可能招供,便将他处死,这是什么行为?这不是杀害同志吗?怎么能允许?这是用国民党的面目来杀害共产党人啊!
于是我把欧阳柏找来谈话。一谈之下,欧阳柏却说他只是在《新观察》当编辑时,因组稿关系认识了王超北,王超北谈过一些别的内容,他记录整理过。后来,王超北说,还有不少材料,愿意找他整理。他听了听,也觉有意思,便答应了。问及西安地下党那个机关到底怎么回事,他除了王超北所说之外,实在一概不知,和他们也没有别的关系。至于我提出的李犹龙是个什么人,什么背景,他根本不了解。关于我们说的以国民党面目擅自打死并未招出什么的共产党员是犯罪,他说他连想也没想过,只以为王超北那么干就是革命的。他是个候补党员,对党内的一切,茫无所知。
当时中宣部认为欧阳柏问题重大,可能也参加了西北反党集团。中宣部出版处副处长许力以多次来我们出版社坐催此案。主要负责谈话人(即审讯人)是我。可是无论我怎么问来问去,都只有这点材料。那个欧阳柏是一个旧社会过来的老记者,按其历史,按其对共产党的知识,实在也不像是参加了“西北反党集团”。当时我就想:也可能王超北真是个坏蛋,把反革命历史当革命历史瞎吹。可是这个欧阳柏实在不像参加了他们的阴谋,难以判罪。我把我这个“审理结果”汇报上去。中宣部也跟他谈过几次,并未发现超过我所得的材料。但是,却从中直党委通知下来:停止给欧阳柏这个候补党员转正,并停止他阅读一切文件刊物、听一切报告(包括普通非党编辑听的报告)的权利。这个决定,是1962年做的,连续执行到“文化大革命”中。后来我们社党委也曾几次提出:他并未划成什么分子,又没开除党籍,连编辑听的报告也不让听,是否重了?但提了无用.还是这样对待他。到“文化大革命”前夕,才允许他听报告。但转眼之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但他的这点“政治权利”被全部剥夺,而且给他这一权利的人也落了个“招降纳叛”。
他们的案子没有完全结束。波浪就冲到了我身上。这时到处在抓“反党小说”。我前一阵发表了几篇小说,于是落入网罗。北戴河会议传下令来,叫将反党小说搜集一批报上去。作家协会党组赶快翻刊物检查,好似二次反右的样子。最后作协党组开了会,把我的两篇短篇小说《访旧》和《月夜清歌》作为毒草,报到了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
消息是黄秋耘秘密告诉我的。后来,文化部副部长李琦还专就这两篇小说的问题和我谈过话,为此叫我下放搞“四清”。我和人民美术出版社副社长刘近村编一个队,却叫他“领导”我。我出了“问题”,这是明白无误的。我始终都没有想清楚,写这两篇小说时我记得是很含蓄的,非常小心。一篇《访旧》,说的是一个烈属,丈夫死了,儿子没多少出息,她倔强地在农村里生活,既不接受村里的救济,也谢绝了当年老战友的关怀。她像从前一样在炕头上做饭招待老战友,含泪送他走,但是她不能进城去享受对她的优待。据说这是攻击了社会主义优越的制度。另一篇《月夜清歌》,写一个歌喉极好的女孩子舍不得家和爱人,谢绝进城当演员的邀请,活得倒挺愉快的。在这一篇里我联想到,假如她接受别人的邀请,进城去,那会有什么变化?联想到普希金《驿站长》里那个跟军官跑掉的驿站长女儿,这样的联想好像有点“意识流”吧。反正,这也成了“毒素”。
我为这事去找了邵荃麟同志,他也说不出我所放毒素何在,只是反复地说:“大概你的意思就是想描写一个性格……我们研究研究……”我流了眼泪,一面觉得冤,为什么就连写这一点人的性格的自由都没有,只允许我们歌颂单线条的英雄呢?另一面又到底有些怯懦,知道一个人的作品一上北戴河会议的毒草名单,则此生休矣。习仲勋尚如此,其他何必论?
当时,茅盾写了一段读书杂记,称赞了我这篇《月夜清歌》,谈到了它的优点就在于“横看成岭侧成峰”,很耐人寻味。我自己也觉得这篇东西尚不那么简单化,但是,那时候就是提倡简单,“横看成岭侧成峰”就是罪,茅公也保护不了我。
但是,经过文化部给了处理(李琦谈话,我下放农村)之后,并未对我公开点名,这是极其宽大的。后来我想过,也许是邵荃麟、李琦同志他们的保护,得使我侥幸过关。但是,这件事已经预先吹来了一阵风,告诉我前途不妙。
碰到这种事的,不止我一个人。黄秋耘的《杜子美还家》《鲁亮侪摘印》,被说成“影射”,用唐朝杜子美经历的人民困苦生活来影射今日的社会主义生活。郭小川的《望星空》,因抒写望星空的个人所感所思,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思想感情。最后他们的遭遇也和我一样,没有公开点某某的名,仅内部批了一番。此后黄秋耘被送往石油工地“受再教育”,郭小川被解职(作协秘书长,党组成员),送到《人民日报》当记者去了。类似的还有。
看起来,我们这一批所受的处理还是从轻的。但是,我们的罪名却比1957年划的那些“右派”更加说不清楚了。那时候,秦兆阳还有个“现实主义广阔的道路”的主张,丁玲还有“一本书主义”这么个不成主义的主义。而我们这一群有什么?“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则凡小说,都能构成“放毒”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加罪于人的路子就越来越宽了。这已经为批判《海瑞罢官》《三家村札记》等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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