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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利息“假离婚”实属无奈

作者:博学源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01-04

现在银行的做法以及国家没有有效措施区分投资者和真正的自住买家,而用“一刀切”的政策,则显得有点“不义”。

最近听说有人为了省6万元的利息,不惜用“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较低利率的房贷。而一个网络调查的结果也显示,有近半数的人会采取“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楼市调控。看来,市场上的一部分改善型买家已经被政策误伤了。

按照目前银行的二套房标准,以家庭为单位来确定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家庭成员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对于购房记录的认定,银行不仅以申请按揭者名下是否已经有物业来确定是否属于第二套房,而且还以购房者是否有过贷款记录来限定。如果购房者买过房,有过房贷记录,就算是房子已经卖掉,再买也将被视为第二套房。并且有些银行到目前为止还是只“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有钱人,曾经买房是一次性付款的,那么现在再次购房,也可能只被视为是第一套房。

如果说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让银行将市民购买的住房作为第一套房看待,获得优惠利率是市民“不仁”的话,那么现在银行的做法以及国家没有有效措施区分投资者和真正的自住买家,而用“一刀切”的政策,则显得有点“不义”。

这也让我联想到前一段时候,广州小学入学报名时,很多为了小孩入读名校而买了学位房的家长都非常紧张。他们之中,不少人的常住地点并不在学位房里,有可能是住在郊区,但迫不得已在他们经济能负担得起的范围内,用高价在市区买了一个面积尽可能小的学位房。到小学报名后临入学前,学校要家访了,一家人就挤在学位房里等待着教育局和学校的人员前来核实。这时一向教育小朋友不能说谎的家长们,还要一次又一次教小孩:“老师问你是不是住这里的时候,你要回答说是,说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在这里知道吗,不然可能就上不了学了哦。”借用一位家长的话就是:“没有家长愿意教小孩说谎,但现实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

面对如此高的楼价,如果买的房子被银行视为第二套房,按照1.1倍的利率来发放房贷,一套房的利息动辄就会增加10万元。“假离婚”,应该也属于无奈之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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